公文写作
与爱情无关
——“这不过是场虚幻的游戏,谁当真,谁就输……”
不知什么时候起,我也加入了那些快步如飞的“女愤青”阵营,匆匆行走于这所学校之内。戴着副黑框眼镜,抱着一落书,明明离上课还有很长时间,却像老师正在教室点名那样飞奔着赶去…可是,我终究不属于那类女人,我不爱学习,也并不懂得珍惜时间,更不会像她们那样穿一双长及膝盖、边走路边发出马钉砸地那般响声的皮靴,以此来显示她们非同寻常的走路频率。是的,我不爱穿靴子,我永远也雪不会怎样去当个“女人”。我,只是单纯的害怕空虚而已,我害怕一旦我的发条慢下来,我的脑子就不再受我支配而胡思乱想起来,我宁愿就这样毫无思想毫无目的地忙下去……
今天是光棍节,一大早就被同寝室大一的学妹闹起来,那个幼稚得可笑的孩子居然为了在食堂吃到“光棍节套餐”(两根油条一个鸡蛋),订了六点的闹钟。事后经过我多方考证,她的早起是完全有必要的,毕竟她同班的一个男生就因为比她晚起半个小时而没吃到油条……
年幼无知的事,谁都干过,曾经的我也当11月11号是个节,也会在收到“祝你念念有今日,岁岁有今朝”的无聊短信后,更无聊地打电话过去破口大骂。毕竟,没有哪个女孩会期待自己嫁不出去的。
可是现在呢,如果再收到那样的短信,我也只会报之一笑,回句“一样一样。”我自然不再是大一激进的小青年了,没有热情去向世人宣告“我还是女光棍”,然后饶有情趣地啃几根油条;我更不是半老徐娘,抱怨着时光飞逝,朱颜不复,为依旧待字闺中而哭天抢地。是的,一切都没意义了。我想做的只是让自己盲目地忙起来而已,什么也不想,只是忙起来……
上了一天的课,睡得昏天黑地。老师讲什么,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我很忙。收拾书包,踏着月光独自回寝室。今天战绩不菲,承蒙各位女同胞抬爱,几乎所有有妇之夫都有送我同情的棒棒糖,以示节日问候。我爱棒棒糖,并不是说它有多好吃,只是一种含在口里消磨时光的感觉而已。
“小四,一个人吖?”一个姐妹款住了我的手。
“喔”很明显,她已经名花有主,因为她自觉地递给我一根棒棒糖。作为女中毕业的学生,我具备了与各种女生打交道的超凡能力,在哪里女人缘都不薄。只可惜,男人缘似乎差了点,好吧,我承认,是很有点差。
“你怎么还不谈个朋友啊?准备过节过到什么时候啊?”那丫头一脸媒婆相。
“随便,都行。”这的确是个很随便的问题。
“你从来都没想过谈个朋友么?”她像发现了外星人一样望着我,“连喜欢过的人也没有么?”
“……”有些东西,并不是说想藏起来就可以藏起来的,人脑终究不是个安全的保险柜。
“走露天电影场吧。”快到岔路口的时候我的媒婆女友跟我说。虽然,我极力避免经过那里,可是,我终究没能拗过她。
多久没来过这了?半年,应该有半年了吧。这里的一切都还是老样子,安静,安静得诡异。这里的一草一木,这里的每一级台阶都知道我的秘密。他们在笑话我,笑得诡异。好吧,就让你们笑,我不在乎……
那一年,我大一,也是这样一个初冬的夜晚,有一台社团联合招新晚会,就在电影场的中央舞台上,一个男生,安静地坐在那里,微微垂着头,轻轻拨动怀中的吉他,安静地唱歌,是光良的《童话》。以前这首我快听吐的口水歌,从那天起又重新被纳入了我的P4,一遍又一遍地单曲重放,伴着我一个又一个失眠的夜晚。而从那天起,我加入了吉他社,可我到现在也没学会弹吉他,我只是喜欢听而已,我只是喜欢听一个人弹而已。
曾经,我傻傻的把吉他社当我的主修一样来经营,为它操劳为它奔波,每一笔经费都是我费尽唇舌的化缘结果,每一个干事都是我昧着良心诓骗的成就。而我,也早已脱离了“小四”,转而成为“四姐”,坐社里第二把交椅。社长是他,一个即将毕业的学长。
“小四”一个熟悉的声音让我如梦方醒。“这么巧”是他,他还是那样帅气,安静的帅气。只不过,他的身边还有个她,手拿一根很大的棉花糖,吃相很难看的她……
半年前,这个电影场,我和他并坐在台阶之上,听他说他的故事,有关一个女孩的离开。他说,仅仅是一个月间的事,是她开口说要在一起,也是她说要分开的。我看到那安静的脸上苦涩的笑容,我听他涩涩的声音说:“既然选择牵手,为什么又要分手呢?”我心理揣摩着他有多难过,我嘴边停留着的安慰话语却怎么也吐不出半个字。直到很晚,他起身送我回宿舍,宿舍楼下,他摸着我的脑袋说:“还是你最了解我,你这么单纯这么好,可千万别恋爱呵,你不适合。”为了这句话,我一宿没有合眼……
那天,我生命中最尴尬的一天。我揣着一张简单的字条,字条上只有一句简单的话。我想,有些事,我应该告诉他。和以往一样,我们一起忙着社团的招新工作,知道其它干事一个个离开,直到我攥着字条手心出汗,准备把它拿出来。一个不算难看的女生提着两份盒饭进来,是他跟她的,那么她……
“这是我女朋友”他介绍道,接着附在我耳边说:“一个星期前谈的,还行吧?”说完,调皮地冲我眨眼,那张安静的脸,那天突然变得难看起来。
女生埋怨于他和我的“亲昵”举动,他大大咧咧地把手搭在我脑袋上,说:“这是我兄弟,小四~”兄弟……
眼前这个啃着棉花糖的女孩显然比上次社里见到的那个养眼,只是吃相不敢恭维,说实话,他的审美品位很不怎么样。我这不是嫉妒,完全站在兄弟的立场上说而已。
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根棒棒糖,是我今天收到的最后一根,也是最贵的一根。毕竟,不是五毛钱的那种。
“我还说一会给你送楼下的”他递给我,“记得你说你喜欢吃原始的那种扁扁的可以舔的棒棒糖。”
“说过么?不记得了,谢了。”我接过糖,点头,离开,留下个潇洒的背影,如果他回头看了的话……
过去的事,就让它过去好了,经过这些,我学会不再相信就是了。我一直这样对自己说,就算是安慰吧,虽然心里还是有点酸。
我坚信,这个世界上大多事情都是与所谓的爱情无关的,那种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,那种愿得一人心,白首不相离的感情,都不过是小说家们的杜撰罢了,毕竟,小说家也是人,对于现实中找不到的东西,他们也需要假以想象来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的……
我困了,看看手机——00:01,已经12号了吧。耳机里传来张靓颖的《零点零一分》,关掉P4,今天,我只想睡个好觉而已。我的生活,只要忙碌,只要,与爱情无关,正如他所说:我不适合恋爱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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